樟树市属于哪个市哪个区(江西县市历史-宜春-樟树) 2024-09-12 23:19:08 0 0 樟树简述 新石器时代 从樊城堆、筑卫城遗址考古发掘资料表明,距今4500年前,今樟树境内已有先民定居,并逐渐形成原始村落,从事原始农业、渔猎、制陶、纺织业,不断繁衍生息。 商·西周 市境域属扬州。从吴城商代遗址中残留的土城墙、回廊柱洞,以及大量出土的陶器、青铜器推论,距今约3500年前,今樟树市吴城一带,已形成繁荣城邑或方国。 春秋·战国 春秋时期,市境由吴国统辖。战国初,越灭吴,遂属越。周显王三十五年(前334),楚并越,市境悉属楚国。 秦 秦王政二十五年(前222),始立新淦县(据《明一统志》载),治所在淦阳,即今樟树市城区,属九江郡管辖。 汉 高帝六年(前201),今樟树境地分属于新淦、建城、宜春3县,由淮南王国统辖。东汉中平二年(185),析宜春置汉平县,县治在今中洲乡吴平圩,今樟树地分属新淦、建城、汉平3县。 三国 改汉平为吴平,境地分属新淦、建城、吴平3县,由吴国(东吴)统治。 晋 元康元年(291),市境由江州管辖。 南北朝 南朝梁大同二年(536),市境由巴山郡管辖。太平元年(556),析江州之地设高州,巴山郡隶属之。 隋 隋开皇九年(589),省新渝县入吴平县,境地分属于建城、吴平、新淦3县,由洪州管辖。是年,新淦县治自淦阳迁至南市村(今新干县境内)。翌年,置吉州,今樟树市赣江以东境域改归吉州管辖。开皇十一年(591),废吴平县,省入宜阳县。境地赣江以西部分为袁州所辖,以东部分为吉州所辖。开皇十八年(598),复分宜阳置新渝,今樟树境地分属建城、新淦、新渝3县。大业二年(606),废州,复置郡。今樟树市赣江以东境域由庐陵郡管辖,赣江以西由豫章郡、宜春郡管辖。 唐 武德五年(622),复废郡,置州。改建城县为高安县,归靖州管辖。析新渝县置始平县,县治设于栖梧山下玉虚观,即今昌傅镇太平圩以西约1千米处。今樟树境地分属高安、新淦、始平。武德七年(624)废始平县入新渝县。天宝元年(742)改新渝为新喻。 五代十国 南唐昇元二年(938)8月,升洪州萧滩镇(今樟树市临江镇)为清江县,割高安的建安乡、修德乡及新喻的崇学乡为县域,直属镇南军节度使。境内袁、赣二水在萧滩镇合流后一段,波流澄澈,名为“清江”,立县后即以水名县。保大十年(952),分洪州复置筠州,清江改隶筠州。 宋 北宋淳化三年(992),割清江、新淦、新喻三县置临江军,治所治清江县城(今临江镇),清江为倚郭望县。北宋治平三年(1066),割新淦茂才乡、新喻思贤乡隶清江,县境由三乡增至五乡。 元 至元十四年(1277),临江军改临江路,隶江西行省,清江为上县。 明 洪武二年(1369),临江路改临江府。嘉靖四十一年(1562),湖西分守道驻临江。 清 清朝府县隶属仍沿用明朝制度。 中华民国 民国元年(1912),废府,实行省辖县制,清江县直隶于江西省。民国3年(1914)属庐陵道。民国15年(1926),取消道制,清江直隶于江西省。1930年10~11月,在临江镇建立县苏维埃政府。民国21年(1932),江西省实行行政区制,清江县属第一行政区。民国24年(1935)属第二行政区。民国31年(1942),属第一行政区。 1949年6月19日,在樟树镇建立清江县人民政府,属南昌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(7月15日迁临江镇)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0年3月27日,清江县人民政府迁回樟树镇,1950年4月30日,由丰城县泉港乡划入29.5个自然村归清江县。1951年3月,将高安县礼港乡罗家村东半部划入清江(西半部原属清江)。5月23日,清江大有乡傅家渡傅家划归高安。1953年1月7日,将新喻县的狮峰乡共39个自然村划归清江。新喻县姚圩乡十保荻斜6个村划归清江县黄岗乡。1956年1月,由清江七区划出北岗乡17个自然村归新喻。同时,将清江六区亲睦乡21个自然村划归新淦。另直田里、大路曹家两村原归两县管辖,全部划归新淦。1959年1月,清江县改属宜春专员公署。1968年属宜春地区革命委员会,1978年7月属宜春地区行政公署。1987年12月,定为省计划单列县,享有地区经济管理权限,1988年10月26日,撤销清江县,设立樟树市,以原清江县的行政区域为樟树市的行政区域。2000年6月,宜春地区改设为宜春市,樟树市由江西省人民政府直辖,宜春市代管。 收藏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