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仁县属于哪个市哪个省(黔西南州兴仁市历史沿革)






兴仁市境春秋时属牂牁国,战国、秦、汉时属夜郎国。

唐朝,贞观八年(634年),设盘水县治,属盘州;唐天宝至南宋属于矢部、于矢万户府。

元朝,属普安路总管府。

明朝,洪武十六年(1383年)筑兴仁所城;永乐元年(1404年)属普安安抚司,隶四川布政司;万历三十年(1602年),裁兴仁城所。

清朝,顺治十八年(1661年),设普安县治于今县城,属安顺府辖;康熙二十二年(1683年)迁县治于今普安县城;乾隆十九年(1754年)设巡检于今县城,称新城;嘉庆三年(1798年)设新城县丞于今县城,与普安分地而治,属兴义府辖;宣统三年(1911年),宣告脱离普安县,暂设新城县。

中华民国元年(1912年)复设新城县丞,10月,又废新城县丞,拨普安、安南、安龙、兴义部分插花地设新城县。

中华民国三年(1914年)1月改新城县为新县,7月,定名兴仁县,设县公署,属黔西道辖。

中华民国十七年(1928年),县公署改称县政府。

中华民国二十四年(1935年),省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县城;二十七年移驻安顺;二十八年复驻县城。

1949年12月19日兴仁专署和平起义,县境解放。

新中国成立后,1950至1952年属兴仁专区辖。

1953至1956年属兴义专区辖。

1956至1965年属安顺专区辖。

1958年12月贞丰与兴仁合并,称兴仁县,县治设县城。

1961年7月恢复两县原建制。

1965至1981年9月复属兴义专区辖。

1982年5月,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建立,兴仁属其管辖。

2018年8月,经国务院批准,民政部批复贵州省人民政府,同意撤销兴仁县,设立县级兴仁市,以原兴仁县的行政区域为兴仁市的行政区域,兴仁市人民政府驻城北街道民主路20号。兴仁市由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管辖。

行政区划

截至2019年,兴仁市下辖6街道11镇1乡:东湖街道、城南街道、真武山街道、城北街道、陆官街道、薏品田园街道、屯脚镇、巴铃镇、百德镇、雨樟镇、潘家庄镇、回龙镇、下山镇、新龙场镇、大山镇、马马崖镇、波阳镇、鲁础营回族乡。市人民政府驻城北街道民主路。来源:网络

相关推荐

最新

相关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