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 神仙岭“割肉救母”典故的来源 2024-09-16 22:30:56 0 0 据考,康氏七修族谱关于玘祥公生卒日期及其“割股疗亲”(又名“割肉救母”)记载如下: 《玘祥公传》 玘祥明永乐七年己丑五月十五日子时生,年四十八岁,景泰七年丙子十一月初十日午时殁。葬坡陂头巽山乾向。 (按)公背父五月而生,赖母侯太君守节抚成,辟卢伴读,性纯笃,事母至孝。一日,母病,重泣祷于神,求以身代。母忽思肉羹,无所得,乃割股和粥以进,母病少安。其妻谢氏曰:“宜急求医!”公曰“然!”。遂月夜往寻至屋后岭上,天方黎明,遇一白须翁,曰:“子何之?”公以母病求医对。翁曰:“子割股疗亲,汝母之病勿药有喜。但子肉痕大裂,血迹未干,付汝未药,搽之即愈。”言毕不见。公知为神人,乃回,母子俱得无恙。人以为是母是子节孝两全,举闻县府,长官赐有匾额,至今屋后之岭名神仙岭所由来焉。 以上录自湖南新化五修(1852年)、七修《康氏族谱》 。 附:七修《康氏族谱》图片 七修《康氏族谱》 收藏(0)